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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年前寫下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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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年前寫下了Mr.D的少年奮鬥史,大概是大家按讚數數一數二的文章!

有時看到台灣人決定結婚的標準都覺得好逼人,一定要有車有房、月收多少,不然女生就不敢嫁,甚至還看到不少女生覺得婚後男生應該要把錢都給女生管,不然就是不愛她....也曾有人問我當初Mr.D還一窮二白時,我已有房還賺比他多,怎麼敢嫁他?甚至曾經有朋友替我覺得委屈,覺得是我放棄了一切 #下嫁 給他。

以他來說,現在已經超過30歲了,不但沒車甚至還沒有駕照,結婚時我們還在租屋,當時他的存款大概也就台幣幾十萬,放在台灣,大概十個女生十個都不敢嫁吧?但在倫敦,結婚後還持續租房真的很普遍,如果都在倫敦走跳,不用車其實也不打緊,只是想要出遊就會比較困難,但過日子絕對沒問題。

當時我只覺得他是肯吃苦,也會自動自發規劃未來生活的人,當發現我的生活水平比他略高一些後,他會默默地去努力消除我們間的差距。我也會尊重他現階段可以達成的能力,不會給他壓力,他不想做的,我也不會逼他。因為對未來一起生活的模樣有共識(這也包含飲食習慣),彼此能坦然溝通,想要跟這個人一起走下去看看,畢竟當時我覺得自己也有謀生能力,物質條件反而不是讓我遲疑的點。

不管做甚麼,總是有點任性地必須 follow my heart,但心嚮往之的是愛還是物質,大概就會帶來不同的人生吧!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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